中国人大网9月1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意见。草案最具争议的内容是,新增第三十四条,“穿着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以及“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言论”,将被处以罚款和拘留。该草案公开请求意见的期限为9月30日结束。
上述新规在网上炸开了锅。网民纷纷表示:“口袋罪,类似于‘寻滋’”;“马克思、看动漫、坐考斯特、穿西装打领带算不算?谁来界定?一个人受伤就算,还是得十亿人?谁来定义有损?”;“中国人都穿中山装算了”、“以后还可以批评中国足球吗?”、“言论自由就这么多了”。
还有人说,“这条法律出台是对所有中国人的伤害,是对平等和自由的伤害!是对文明的亵渎!”
网民炸锅:读马克思、穿西装算不算?
有网友嘲讽说:“穿个衣服就损害感情,这感情也太容易破损了”、“吃一口肯德基就举报你”、“以后只要说国外好,就是伤害中华民族感情”、“必须禁,以后所有进口都不允许,就给猪饲料就行”。
还有人说:“估计会被人利用到处扣汉奸、反贼帽子”、“牛皮筋法规,扣谁就谁”、“只不过是治安处罚,商鞅见了都得跪着叫祖宗。”
也有少数网民认为:“渗透无处不在,立法堵住漏洞是好事”、“应该先举报楼主,留个西洋头,严重伤害中华民族的感情”、“西方邪恶势力,必须禁。”
网民评论(微博截图/夏小华提供)
滞台中国异议人士龚与剑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指出,中国当局此时新增禁止伤害民族感情条文,与日本排放所谓核污水后,当局掀起民族主义反日情绪有必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