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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村民黄德义私自搭桥收费一事已经发酵很久了,几个月前就看过这个新闻,最近又爆出修桥的黄德义一家18口人被判刑;主审法官高考存在冒名顶替等细节。
不得不说,这个案件听着就比较魔幻。
这深刻的诠释了那句古话: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有人说黄德义强制收费,借此想说明他是桥匪路霸。
今天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了镇政府的发言,称黄德义并没有强制收费,也没有故意把路挖烂。
看来那些故意传出他修桥是为了强制收费,甚至不惜把路挖烂的传闻,是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放出来把水搅浑的。
其实在2014年黄德义自己筹款十几万,解决了当地人的出行的大问题,当地百姓自愿给点钱也能理解,没有这座浮桥,就要绕行70公里,那这路途可就太远了,成本也太高了。
而且有人说在修桥前因为要过河溺亡了二十多个人,在拆桥后,又溺亡了十多个。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后来溺亡的十几个人的命债应该算在谁头上?
其实黄德义的桥收了这么多年也没有收回成本。并没有靠这个发家致富。
所以在判决黄德义退还村民的过路费之后,村民还把钱私下里又给回黄德义了。
我想起很多收费的高速公路,也说的是多少年收回成本后就可以免费了,现在有很多高速路都已经收回成本了,可依然在收费。
还有的地方的路霸土匪,路上安个限高杆就能收费了。
还有的景区更过分,把收费站设置在国道、省道上,即使不想去景区看,就路过一下,也要给门票费。
以上几个才是真正的路霸土匪,拦路抢劫。怎么就不去管呢?
黄德义是自己修桥补路,当地人得到了实惠,降低了过河的风险,节约了时间,这算是造福一方,当地百姓感恩给一点过桥费,也是鼓励他把这座浮桥维护好。
如果只是纯付出的公益,普通家庭也扛不住,只有让这件事变得有收益了,这座桥才能长久。
老百姓的需求摆在那里,你们看不见,现在有人出面解决问题了,你们又说他违规建桥。要罚款,罚了几年的款,又要拆除。
如今桥拆了,人判了,问题依然在那里。当地的管理者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请记住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人民公敌。
把修桥补路的人全家18口人全部判了刑,寻衅滋事是个筐,啥不顺眼都能装。
一下子就能破获十八个人的大案,当地公检法算不算立大功一件?
然而审他们这个案子的审判长,署名的是孙利,但却有人举报他是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学,冒用他人名字入党。他原名叫曹国军。
黄德义修桥补路,有德有义,全家被判,
审判长冒名上学,无法无天,一直当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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