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Ad by
  • 最优利率和cashback可以申请特批,好信用好收入offer更好。请点链接扫码加微信咨询,Scotiabank -- Nick Zhang 6478812600。
Ad by
  • 最优利率和cashback可以申请特批,好信用好收入offer更好。请点链接扫码加微信咨询,Scotiabank -- Nick Zhang 6478812600。

@DC

朱令父母收到北京人民检察院的正式答复

文章来源:张黎利

朱令父母于2024年4月15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侦查监督申请》,请求“对朱令被投毒一案侦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并督促其对该案继续侦查”

在朱阿姨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中提出,有关部门的侦查行为中存在一些违法之处:

第一、 “结办”案件违法

第二、没有认定犯罪嫌疑人与事实不符

第三、解除对孙某的出国限制并为其变更身份信息违法

第四、以缺少“直接证据”为由不作为,于法无据

2024年10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4人面见朱令父母,当面答复朱明新侦查监督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CDT 档案卡

1. 经过查阅案卷材料,并没有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之所以有领导批示,是因为案件影响大;

2. 本案没有撤销案件,“结办”案件并非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实际上是无法侦破而挂案;

3. 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4. 侦查机关有解除其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5. 对于孙维改名孙释颜和出生日期,侦查机关是知道的,但是否符合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的范围;

6. 检察机关认为将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需要证据确实充分,现有证据不能达到这一标准;

7. 清华毒物管理不严导致其他人也可能获取铊盐、朱令还在校内有其他活动地点、除了同宿舍人员还有其他人员也可能进入其宿舍等事实,都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的可能;

8. 贺敏博士的实验证明朱令94年8月开始中毒,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孙维94年11月开始接触铊盐,所以该证据不能推动案件;

9. 案件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今天当面答复并没有书面答复,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家属要求的话可以出具书面答复。

朱令父母当场回复如下:

1. 其他刑事案件并不需要领导批示也没有“结办”手续,本案明显受到权力干预,领导批示“结办”案件导致案件无法进一步开展;

2. 孙维被认定为嫌疑人,如果没有解除其嫌疑人身份的法律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不得允许其出境;

3. 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其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将对案件侦查带来困难,有可能导致其逃避侦查,侦查机关明知仍允许,是渎职行为;

4. 虽然批准孙维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属于行政管理行为,但是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也应就此事进行调查并就发现的违法行为转交有权机关处理;

5. 尽管从每个因素看存在其他可能性,但是将所有作案必要的因素综合起来看,只存在一种合理的结论,就是孙维是唯一的嫌疑人,并不存在其他的合理怀疑,这已经达到了移送起诉的要求。

6. 94年8月虽然是暑假,但清华有小学期,朱令还是在校内中毒,而且也不能排除孙维盗取实验室铊盐的可能。

7. 要求书面答复。

2024年11月8日,朱令父母在网络公布《侦查监督申请》全文,发布几小时后被文章被依法下架。

2024年11月11日,朱令父母收到书面答复如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回复函

朱明新:

您好!202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您的侦查监督申请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依法调取“朱令令铊中毒案件”侦查卷宗、询问相关人员、走访相关单位,全面开展监督审查工作。经审查,1994年12月、1995年3月,朱令令先后两次因突发富腾、眩晕等症状入住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协和医院治疗。1995年5月2日,确诊为铊中毒。同年5月5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采去了当时条件下的各种形式侦查措施。审查中,未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侦查违法情形。

检察机关办理侦查监督申请事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责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为保证文章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本文关闭了评论功能。“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是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生态的重要环节。要深入开展网上舆论斗争,严密防范和抑制网上攻击渗透行为,组织力量对错误思想观点进行批驳。要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加强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管理,确保互联网可管可控,使我们的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做这项工作不容易,但再难也要做。网上负面言论少一些,对我国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Sign in and Reply Report

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沙龙 / 谈天说地 / 朱令父母收到北京人民检察院的正式答复

    文章来源:张黎利

    朱令父母于2024年4月15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侦查监督申请》,请求“对朱令被投毒一案侦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并督促其对该案继续侦查”

    在朱阿姨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中提出,有关部门的侦查行为中存在一些违法之处:

    第一、 “结办”案件违法

    第二、没有认定犯罪嫌疑人与事实不符

    第三、解除对孙某的出国限制并为其变更身份信息违法

    第四、以缺少“直接证据”为由不作为,于法无据

    2024年10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4人面见朱令父母,当面答复朱明新侦查监督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CDT 档案卡

    1. 经过查阅案卷材料,并没有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之所以有领导批示,是因为案件影响大;

    2. 本案没有撤销案件,“结办”案件并非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实际上是无法侦破而挂案;

    3. 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4. 侦查机关有解除其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5. 对于孙维改名孙释颜和出生日期,侦查机关是知道的,但是否符合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的范围;

    6. 检察机关认为将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需要证据确实充分,现有证据不能达到这一标准;

    7. 清华毒物管理不严导致其他人也可能获取铊盐、朱令还在校内有其他活动地点、除了同宿舍人员还有其他人员也可能进入其宿舍等事实,都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的可能;

    8. 贺敏博士的实验证明朱令94年8月开始中毒,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孙维94年11月开始接触铊盐,所以该证据不能推动案件;

    9. 案件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今天当面答复并没有书面答复,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家属要求的话可以出具书面答复。

    朱令父母当场回复如下:

    1. 其他刑事案件并不需要领导批示也没有“结办”手续,本案明显受到权力干预,领导批示“结办”案件导致案件无法进一步开展;

    2. 孙维被认定为嫌疑人,如果没有解除其嫌疑人身份的法律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不得允许其出境;

    3. 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其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将对案件侦查带来困难,有可能导致其逃避侦查,侦查机关明知仍允许,是渎职行为;

    4. 虽然批准孙维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属于行政管理行为,但是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也应就此事进行调查并就发现的违法行为转交有权机关处理;

    5. 尽管从每个因素看存在其他可能性,但是将所有作案必要的因素综合起来看,只存在一种合理的结论,就是孙维是唯一的嫌疑人,并不存在其他的合理怀疑,这已经达到了移送起诉的要求。

    6. 94年8月虽然是暑假,但清华有小学期,朱令还是在校内中毒,而且也不能排除孙维盗取实验室铊盐的可能。

    7. 要求书面答复。

    2024年11月8日,朱令父母在网络公布《侦查监督申请》全文,发布几小时后被文章被依法下架。

    2024年11月11日,朱令父母收到书面答复如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回复函

    朱明新:

    您好!202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您的侦查监督申请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依法调取“朱令令铊中毒案件”侦查卷宗、询问相关人员、走访相关单位,全面开展监督审查工作。经审查,1994年12月、1995年3月,朱令令先后两次因突发富腾、眩晕等症状入住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协和医院治疗。1995年5月2日,确诊为铊中毒。同年5月5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采去了当时条件下的各种形式侦查措施。审查中,未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侦查违法情形。

    检察机关办理侦查监督申请事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责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为保证文章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本文关闭了评论功能。“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是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生态的重要环节。要深入开展网上舆论斗争,严密防范和抑制网上攻击渗透行为,组织力量对错误思想观点进行批驳。要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加强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管理,确保互联网可管可控,使我们的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做这项工作不容易,但再难也要做。网上负面言论少一些,对我国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 在东土,你指望什么呢。来场六月飞雪人家都可以说是全球气候变暖导致的。 +12
    • 我记得朱令去世了吧,怎么还在纠结这事。说实在的朱令家庭也是权贵了,要是普通人家早就了无痕迹了。政府完全不应该投入如此精力在一个完全无法定罪的刑事案件中,不是越闹越得益。
      • 在你们眼里,都是被害人的错 +21
        • 不需要解决问题,把提出问题的人解决 +13
        • 政府也有错,太迁就他们了。这个对其他犯罪受害者是不公平的。
      • 朱令家庭是权贵?有什么权? +3
        • 你去查一下吧。网上信息很全面。
      • 一个家庭被害得差点家破人亡,受了几十年的困苦,没有了任何希望,你竟然讲得如此轻松,还这样指责受害人,令人发指啊,光辉! +32
        • 你不发指,你有好办法也可以提呀。任何政府都不是万能的,也不拥有无尽资源。破不了案,也没办法。要是你当主席,把孙维抓起来枪毙就大快人心了吧?
          • 你是说破不了案这么简单吗?你冷冷地指责两个孤寡老人发起法律起诉。不想破案自然是破不了案,两个孤寡老人有疑问也不行吗?好冷硬的心啊。共党不亡,就只有亡人民了,苍天真的无眼了吗? +15
            • 你多大了?居然发出这样娇滴滴的呼叫。这个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我还相信共产呢,现实社会这么多不公和不义,怎么办?
              • 原来别人的生命在你眼里只是娇滴滴的呼叫。人性啊!共党不亡,就只能是人民亡了。 +1
        • 这就“发指”啦?你把光辉关于铁链女的帖子翻出来看看,不知道该用啥词了。 +5
          • 啊…光辉的形象下毫无人性?难怪当年有穷凶极恶的红卫兵 +8
          • 他的优点是不装,尽情地展示阴暗。 +5
            • 你说得对,光辉一到,邪恶现行。
          • 对对对。当时家暴男带头谴责我的言论,也是肉联一大奇观。
    • 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2
    • 下全球追杀令 +5
      • 没有证据就是没有证据,当初因为学校或其他原因证据都消失了,很多的疑点。朱令是可怜,但是活着的时候需要治疗经费,家属不坚持追责,现在人去世了,才开始。把他们认为的嫌疑人抓起来就是法律公正吗? +1
        • 人死了,没有软肋了,可以豁出去了 +4
          • 就申诉一下就是豁出去了?都不如农民工有血性? +1
            • 老人家是砍得到江核?还是砍得到孙维?百无一用是书生,手里又没枪,也只能这样了
            • 所以要下追杀令啊!卖了房子悬赏
              • 事情没那么简单。你下追杀令,孙家也可以的;当年搞不定孙家,现在就能搞定了?想想为啥那么多人报不了仇,只能选择开车去撞无辜的人,那该是多么绝望的人?
        • 朱令活着的时候被那笔帮助朱令治疗的费用绑架朱令的父母 +1
          • 朱令父母为什么从来没有追责学校的责任?学校为什么不认为是投毒案?他们的回复都是他们猜测?要证据的话,连周围的同学 老师都没有被公安问话调查过, 就确认孙是投毒者。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一些法律常识还有。
            • 你还真的是没有法律常识。学校认为什么就是什么了?你怎么知道公安局问话了谁呢?你如何知道朱令父母追责了谁呢?这种惊天大案就草草一张纸的文件了了?国家为什么给朱令付终身治疗费用? +1
              • 先去翻翻网上资料再说吧或者请你的好友送菜给你普普法
                • 网上千千万万人向各国政府请愿,支持朱令父母。你上的是和吃瓜群众不同的网吗?我听说有种网叫暗网。难道你上的是暗网?😂
                  • 靠舆论就能定罪?你还是帮帮送菜,发动华人大签名请愿来告大统华吧 +2
                    • 你这是多爱送菜哥啊,念念不忘。再说了,是你让我去网上看资料的哦。
      • 这个不能同意。现有证据(其实是不是证据还存疑,基本都来自于朱前男友那篇文章)不足以逮捕孙,更谈不上什么追杀令。现在对孙我认为近乎网暴了。如果网民就能判案,还要检察院,法院干什么。 +2
        • 中国检察院和法院能信吗?能代表正义和公平吗? +1
          • 不能信,但网民更不可信。水军乌央乌央的 +1
          • 同情朱令的遭遇,但是真相是什么,不能确定 +1
        • 关键是中国除了权利,还有法和公正吗?在这样的野蛮丛林社会,个人又该怎么去合情合理的保障和维护自己权益和公正呢? +1
          • 确实不知道怎么解,但是网暴也不是个解决办法 +2
            • 社会的不公积累到一定程度得不到解决,仇恨情绪又没有合理合法的排泄通道,人民就会去杀外国人、杀幼儿园小朋友、撞大街上的无辜市民… +1
        • 大家还是不要乱点鸳鸯谱,好吗? 朱的前男友? 是个网红,好吗? 网红适合炒热气氛,于正事无补。
    • 散了吧,早说过那个地方出了事比钳子。
    • 那个时候清华大学化学系没多少人,能同时接触铊以及朱令本人的少之又少,当时怎么可能查不出来多次下毒的凶手? +2
      • 天涯都没了,然后你们都蹦出来了,有意思吗?